创办于1906年的暨南大学,是我国政府最早兴办的一所面向世界的华侨高等学府,肩负着为海外华侨华人社会和港澳台地区培养人才,发展国家高等教育,促进国家统一大业的特殊使命。自1906年招收第一批侨生起,至今已走过了它100年的风雨侨教之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华侨教育事业十分重视, 1950年颁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其中提出对侨生“予以入学及学习的特别照顾”,1956年颁布的《关于国内侨务工作的方针任务及若干问题的政策》,也规定对侨生采取“优先录取的办法”。1960年,大陆第二所以“为侨服务”为宗旨的高等学府福建泉州的华侨大学创办。至此,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成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管的两所国内主要的华侨高等学校。从1980年开始,两校首先恢复对港澳台学生招生,实行单独命题、提前考试、提前录取的招生方式。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关于进一步办好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意见》,为两校的改革指明了方向。198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办好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报告》,将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列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大学,并将华侨高等教育的办学方针确定为“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进一步指出对两校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自主权,为两校的改革开通道路。1984年国家教育部授权暨南大学单独向港澳台及海外招收全日制研究生,1989年又正式批准该校对来自港澳台等地的部分研究生实行兼读制。至2006年,暨南大学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海外及港澳台学生达10270人,来自全球五大洲77个国家和地区,高居全国高校第一。该校来自境外的研究生868人,占全国高校海外及港澳台研究生总数的1/4 。华侨大学现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其中境外生近1700人,分别来自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日本、朝鲜、美国、阿根廷和港澳台等23个国家和地区以及祖国各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对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逐步放开, 1999年起,福建地区的福建师范大学、福建中医学院、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8所高校可单独招收台湾学生。2003年,广东中山大学首次面向港澳地区单独招收港澳学生,成为内地第三所在港澳地区独立招生的综合性大学。为鼓励和支持更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努力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经原国家教委批准,自1989年起,北大、清华、复旦、中山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厦门大学开始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籍学生。此后,联合招生的高校不断增加。1990年有59所,1995年有70所,1999年有150多所,到2007年,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高校已增加至173所。“单独招生”和“联合招生”成为内地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的两种主要渠道。为了进一步做好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的工作,1997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1999年,教育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公安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规范和加强了对在校港澳台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管理,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2005年,教育部等发布《关于调整国内普通高校招收海外华侨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台地区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同时,设立港澳学生奖(助)学金,并对招收港澳学生的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助。调整过的收费标准大约由原来每年1万余元降至5000~6000元,并由中央财政每人年补8000元。此举引发了新一轮港澳台学生报考内地高校的热潮,港澳台学生报名内地高校的情况异常火爆。2006年,暨南大学招收华侨华人学生、港澳台本预学生2931人、研究生318人。除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两所独立招生的高等学校外,当年内地各大高校共录取港澳台侨本预科学生2019名。其中,香港学生914名,澳门学生723名,台湾学生339名,华侨学生43名。据统计,目前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侨学生(包括研究生)总数为20593名,其中香港学生7060名、澳门学生5486名、台湾学生4842名、华侨学生3205名。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到来,内地高等学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的工作将进一步深化,为莘莘学子享受到更多元化并优质的教育资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