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12年全日制本科面向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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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式 1.參加全國聯招考試,入讀深圳大學。具體報考辦法詳見《深圳大學2012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辦法》。 2.香港中六、中七應屆考生可申請免試入讀深圳大學。申請辦法詳見《深圳大學2012年全日制本科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實施辦法》(試行)。
學費與住宿費(幣種:人民幣) 1.學費(不含書費):5500元/學年 其中:新聞學、廣告學、傳播學專業:7000元/學年 工商管理(高爾夫管理)專業:12500元/學年 2.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 以上收費和學習期間發生的重修費等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局批准數為准。
獎學金(幣種:人民幣) 1.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 2.學校獎學金:特等獎每學年5000元,一等獎每學年3000元,二等獎每學年1500元,三等獎每學年800元。 3.社會獎學金:在校、院兩級設有好日子獎學金、永亨銀行獎學金、恒生銀行內地獎學金、大新銀行獎學金等九項。其中好日子獎學金每年100萬元,獎勵100人,每人每學年10000元。 4.港澳臺及華僑學生獎學金:一等獎為5000元/學年,二等獎4000元/學年,三等獎3000元/學年。
入學與體檢 1.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准。 2.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3.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
畢業與就業 1.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2.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教學特色 1.按院(系)招生,前三個學期不分專業,學習公共課、基礎課,第四學期開始,按學生志願及有關專業要求確定專業(按專業錄取的廣東省外學生可優先選修原錄取專業)。 2.實行學分制,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即可畢業。學生修讀期間,可以按學校規定,自主選修課程,自主修讀副修專業、雙專業、雙學位。 3.與港澳地區和國外高校開展合作辦學,通過學分互認,學生互派,試行雙校園培養方式。 4.注重學生素質和基本功訓練。學生在校期間須通過英語口語、信息技術應用和普通話、體質心理健康測試。 5.學校重視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通過創新型實驗室、學生開放基金、就業實踐基地、大學生創業園等多種途徑,提供系統、多樣的創新創業實踐機會。 6.本科彈性學制為八年。
錄取信息 1.可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開設的查詢電話、相關網站查詢; 2.從深圳大學網站(http://zsb.szu.edu.cn)查詢; 3.由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以此為准)。
諮詢、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755-26536235 26534482(傳真) 信函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郵遞區號518060)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 招生資訊主頁:http://zsb.sz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