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学生如何办理缓征兵役(以赵晧崴学长为例)
首先,鉴于兵役问题只受限于民国82年次(公元1993年)为最后期限,所以往后的台湾学弟基本没有这个义务兵役问题(仅限所承认学校)
所有需要申请义务兵役缓征的学弟(也就是1993年前出生包括1993年),需要以下步骤:
1.申请在学证明(返台前有效期三个月申请的在学证明) 意思是假设你7/1号回台湾,那在学证明需要在4/1~7/1号之间办理,若是4/1号以前所办理的在学证明视为无效.
2.办公证: 带着你的在学证明,学生证以及台胞证前往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在学证明公证,并请海协会将办理好的文件送回台湾海基会,最好办理三份在学证明公证.
3.返台后,拿着你的在学证明到台湾海基会认证,认证好后拿着文件(台湾海基会认证好的文件 在学证明 护照)至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这个程序需本人亲自办理).
这样就可以正常出入境,但以后每次返台都需办理在学证明.
役男初次办理再出境(就读台湾已承认的大学)
必要文件:大学的在学证明 3份(保险)
学校行事历或开学证明
公证书
护照及其影本
台湾身份证
学生证
注意事项:1.在学证明必须在入境台湾前3个月内办理,即倘若你于8月1日回台,则你的在学证明必须于5月1日后办理才生效。
2.学校行事历或开学证明是只有在台滞留2个月以上者才需办理。
3.由于公证时间较长,所以办理在读公证至少提前1、2个月比较适当(公证10天,寄回台湾海基会急件需半个月左右,普通件将更久)
办理流程:1.先去先去学校办理在学证明3份(保险,注意日期)
2.带着在学证明、学生证以及台胞证去公证处办理在学公证并要求寄回台湾海基会公证费用约300元人民币(以上海为例+急件)
3.办完十天之内,公证处会通知你去领取公证。
4.回台后先到台湾海基会(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台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5號自強樓1樓、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36號4樓)办理文书证明,即带着你的公证书、身份证到海基会办理证明你的公证书是真的,要办两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费用为300+150=450新台币。
5.带着护照、已文书证明的公证(正副两本)、护照影本及学校行事历或开学证明到当地移民署办理役男再出国出国手续,具体过程为
填好出国申请书的红色框内信息——将护照影本粘贴到要求位置——取号——办理(就交给他们办就行了,他们要什么给什么)。
PS:办完后他会取走你的副本,你保留正本,以后你只要拿正本去移民署办理就行了,不用再去海基会(如果没丢失的话)
6.最后你的护照会盖一个新章(同意你再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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